2019年7月10日,《城市综合管廊运营服务规范》送审稿专家预审会在北京顺利召开。为加强城乡统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国家标准委于2018年1月下达了《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等15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运营服务规范》(20180018-T-469)正式立项, 该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由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7)提出并归口,规定了城市综合管廊运营服务的总则、基本流程、服务要求、管理质量,适用于城市综合管廊日常运营管理和服务。
湖南新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起草单位之一,提出“综合管廊逃生通道及安全出口应畅通,逃生口的井盖应能满足逃生要求,宜采用智能化井盖,并接入统一管理平台。”,由来自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科公共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正河山标准化咨询事务所、珠海大横琴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的9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听取了介绍后,对相关资料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和标准文本规范性等进行审查后,非常满意并将此编制在6.10.8安全管理条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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