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建档、排查整治、规范施工、统一标识、定期巡检和鼓励创新,窨井盖管理再提升。4月7日,青岛召开全市城市窨井盖治理工作会议,正式出台了由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5个单位联合签发的《青岛市城市窨井盖治理工作方案》和《青岛市窨井盖治理标准》。方案与标准明确了各单位职责,提出六项重点工作措施,为确保全市窨井盖治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共同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会议对《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镝听取了各单位前期窨井盖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并针对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协调和解决。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伟受邀到场参加会议,对市城管局和各责任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表示感谢,并结合“四号检察建议”对《工作方案》的进一步落实提出了具体意见。
公开送达
检察建议助力井盖管理
当前,各窨井盖主管部门、产权单位及各区市的窨井盖治理工作正有序展开:研究探讨了井盖窨井边缘或内壁安装电子身份铭牌的管理手段,明确了城市窨井盖设施的二维码铭牌编码规则;对市内三区1000余条道路段进行了全面摸排,共出动人员213余人次,车辆90余辆次,共处置破损、塌陷检查井的更换、修复2300余处;在全市重点部位安装了200套井盖位移终端和50套网液位监测终端,开发建立了排水管网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对巡检人员的实时定位、轨迹巡查和问题在线上报;市教育局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校舍场地安全检查等机会,抓实抓细全市中小学的校舍场地安全检查工作;市供电公司积极探索应用RFID技术管理,加装PFID电子标签1.1万套,安装智能井盖500套,提高了窨井盖巡检、管理的智慧化水平。其他责任单位也积极开展了所属窨井盖普查、排查和整治工作。
严厉打击
依法办好涉窨井盖刑事案件
在推进窨井盖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并重,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对于办案中发现的涉窨井盖普通犯罪、职务犯罪等线索及时移送其他刑事部门,共同惩治盗窃、破坏窨井盖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共同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此次治理工作会议强调,要从城市管理以及维护公共安全的角度,严格落实《方案》和《标准》,定期对井盖进行体检,从规划、井盖设计、施工到后期的管理,规范建立一系列制度,推出六大措施,形成横向和纵向合力,推进窨井盖安全管理。
重点措施主要包括六方面:一是普查建档。在城市建成区包括市政道路、公用服务单位内部、居民小区开展窨井盖全域普查,明确“管理人、产权人、使用人”,及时将井盖基础数据纳入到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二是排查整治。组织开展窨井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确保无死角、全覆盖,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三是规范施工。把窨井盖安装质量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内容,窨井盖安全不达标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四是统一标识。对全市现有窨井盖,组织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各区(市),逐步在窨井加装印有二维码的电子身份铭牌。五是定期巡检。窨井盖产权单位应当建立窨井盖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制度。六是鼓励创新。建立健全窨井盖“备货制”,各产权维护单位建立健全窨井盖专项人财物保障机制,对发现的丢失、破损窨井盖问题及时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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