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
全文如下
最高检关注窨井“吃人”“伤人”事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指出当前窨井施工、管理、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从重视窨井盖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民生福祉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云南省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开展座谈,宣讲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有关精神并研究具体举措,联合制发通知;全省各级检察院与同级法院、住建局等单位沟通联系,协同开展工作。
全省已消除隐患窨井盖88386个
安装防坠网76242个
安装智能井盖60451个
公益诉讼立案33件
整改成效位居全国前列
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在接到贵单位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后,我们及时专题研究,督促整改,目前已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全部完成整改。”在西畴县住建局关于西畴县检察院检察建议的整改报告中,详细列明了所有涉及整改的窨井盖整改情况,同时将前后对比照片附于其中。
此前,西畴县检察院走访发现,西畴县城区多处窨井盖缺失、损坏或者严重凹陷,成为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该院随即展开工作,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指出了存在隐患的窨井盖具体分布点,同时建议建立巡查和举报制度,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众出行安全。
一份份检察建议书,一个个部门动员令。云南省各地通过33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将数目繁多、分属10多个部门管理、机制不畅通的窨井盖隐患纳入具体工作中,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使得近9万个隐患窨井盖得以消除,让民生实事清单“结”硕果。
在窨井盖隐患整改工作中,云南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打击相关犯罪和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并重,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各部门积极参与、全面履职,推动窨井盖问题的处理和治理。
昆明经验在全省推广
“昆明主城区病害窨井盖整治率由前3年平均不到8.4%,提升至今年的95.52%,昆明主城区窨井盖安全运行治理实现质的飞跃。”昆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邓水云介绍。
事实上,窖井盖分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有雨水污水井盖、强电井盖、弱电井盖等种类,数目繁多,前期的梳理工作难度很大。
今年,COP15在昆明召开,昆明检察机关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市容市貌改造提升这一头等大事中,为城市管理品质提升贡献检察智慧。通过前期走访相关部门,对市民投诉、新闻报道、刑事案发大量进行排查,检察机关梳理出关键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和近3年受理的各类窨井盖信息数万条,最终派发了几百份涉及几百条道路的稽查病害移交函,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创新范本,也为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做了生动诠释。
在病害窨井盖整治中,昆明市检察院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组建昆明市城市井盖提质提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9个督察组,开展全覆盖、无盲点拉网式专项排查和专项督查。同时,积极向窨井盖的产权管理使用单位释法说理,督促各单位履职尽责,发动主城区近百家单位行动起来,对自己管理使用的所有窨井盖进行拉网式排查,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明”,病害井盖整治责任得以100%落实,整治效率和效果得以大幅提升。
昆明市检察院的经验做法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转发全省各州(市)检察机关推广学习。在昭通市、大理州、文山州、西双版纳州、迪庆州等地,检察机关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商圈、主干道、老旧城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设施安全问题排查,实时关注窨井盖整改后续,与住建部门合作,常态化开展井盖隐患排查。
探索维护公共安全新路径
在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云南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教育整顿“回头看”具体要求,持续推进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相关工作。
据介绍,除了加大对窨井盖的排查、更换力度外,还计划安装可调式防沉降井盖、防坠网、减噪垫、二维码、权属标志等,提升井盖改造品质。
与此同时,在涉窨井盖问题治理工作中,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做细做实刚性监督,充分运用抗诉、审判监督、提出纠正意见等检察监督方式,监督相关案件依法办理。此外,通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办案中总结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出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剖析监督管理存在漏洞的原因,以制发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落实,加大责任传导压力,做到检察监督的可行性和精准化。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曙昆表示,云南检察机关将继续从细微入手,织密安全防护网,打通城市治理“最后一公里”,推动治理机制长效性建设,不断探索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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